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联系电话: 0553-839897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海螺水泥根据相关投资安排,对亚泰集团股份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螺水泥在未来12个月内,拟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减持亚泰集团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72,445,690股,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约为5.31%。
2024年9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亚泰集团10,000,000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约为0.3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亚泰集团162,445,690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约为5.00%,不再为亚泰集团5%以上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以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泰集团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亚泰集团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亚泰集团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2024年9月26日
附 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2024年 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2024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同意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公司本次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3,281万元。
2. 公司本次为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3. 公司本次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 亿元。
4. 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亿元。
5. 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亿元。
6. 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亿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75亿元、0.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同意公司为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设备直租、回租业务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3.69%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93,650,849.97元,总负债为5,023,740,126.25元,净资产为569,910,723.7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748,729.63元,净利润-3,010,217.2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06,045,793.54元,总负债为5,557,007,688.72元,净资产为549,038,104.82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94,471,860.71元,净利润-20,872,618.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
法定代表人:蒋成刚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及制品销售、洗选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440,774,784.00 元,总负债为1,589,610,166.81元,净资产为
-148,835,382.81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6,139,189.54元,净利润-87,770,629.8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77,467,387.80元,总负债为1,650,099,494.23元,净资产为-172,632,106.43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2,845,696.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 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7,784,747.00元,总负债为902,211,524.84元,净资产为75,573,222.1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719,428.21元,净利润-27,517,605.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85,954,896.52元,总负债为1,008,218,005.76元,净资产为877,736,890.7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5,798,968.71元,净利润-20,605,504.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 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99,023,399.95元,总负债为1,166,810,457.76元,净资产为132,212,942.19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241,967.55元,净利润-12,256,914.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2,828,970.96元,总负债为504,994,300.35元,净资产为247,834,670.61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9,478,654.23元,净利润-22,061,92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75亿元、0.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3、公司为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4、公司为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设备直租、回租业务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5、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66,747.1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7.34%,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融资及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亿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4亿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 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 本次交易对方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申请融资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亿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4亿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长发集团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简介
1、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31956H
法定代表人:云航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期货及基金投资;科技金融(仅限为科技金融类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租赁(融资租赁);投融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与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2、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830298
法定代表人:王晨
注册资本:27,091.56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3、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0Y33E44J
法定代表人:刘世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助贷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创业培训(不含文化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活动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民事调查、婚姻调查、行踪调查、调查取证、债务追讨、寻人服务等涉及危害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带有侦探性质的调查活动),会议会展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服务),金企对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贸易经纪,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有偿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三、担保人简介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1012F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324,891.3588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2、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28919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9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房屋租赁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80H520G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6965337368
法定代表人:杜明辉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56533451R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酒店、休闲体育设施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0AJ60P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100,01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塑钢窗组装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01%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697759841A
法定代表人:丁佳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天津建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40890375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30,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
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业、建材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屋改造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597822974
法定代表人:冯伟杰
注册资本:79,329.3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8781556N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注册资本:63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月
经营范围:对水泥、熟料、混凝土等产品及其相关行业的投资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持有其26%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2438443980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注册资本:133,163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2、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59783337T
法定代表人:侯先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
经营范围:零售百货业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商业产业投资及管理,利用互联网销售百货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3、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7223X3
法定代表人:孙弘
注册资本:14,79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9月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百货购销,自有柜台出租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5,561,023,913.73元,总负债为38,597,689,411.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58,572,332.4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251,829,386.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47,472,700.9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5,075,218,527.36元,总负债为39,237,128,969.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48,102,151.53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928,976,640.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27,396,454.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77,784,747.00元,总负债为902,211,524.84元,净资产为 75,573,222.1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719,428.21元,净利润-27,517,605.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85,954,896.52元,总负债为1,008,218,005.76元,净资产为877,736,890.7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5,798,968.71元,净利润 -20,605,504.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99,023,399.95元,总负债为1,166,810,457.76元,净资产为132,212,942.19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241,967.55元,净利润-12,256,914.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2,828,970.96元,总负债为504,994,300.35元,净资产为247,834,670.61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9,478,654.23元,净利润-22,061,92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及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宜。
二、经营业绩风险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92.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7亿元。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9.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亿元。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风险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应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正在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临2024-042号、临2024-062号、临2024-076号、临2024-089号)。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从172,445,690股减少至162,445,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31%减少至5.00%。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收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9036XY
注册资本:5,299,302,579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日
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经营范围: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出口、进口;建筑用骨料、砂石的生产、销售;装配式建筑及预制部件部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出口、进口;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出口、进口;技术服务。煤炭批发、零售;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碳回收利用、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联系电话:0553-83989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9月26日,海螺水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卖出亚泰集团1,000万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0.31%。本次权益变动后,海螺水泥持有公司股份从172,445,690股减少至162,445,6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31%减少至5.00%。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亿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4亿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由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75亿元、0.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同意公司为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设备直租、回租业务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由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66,747.1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7.34%。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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