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日和2024年8月5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26)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二)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81,591,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01%,回购的最高价格为1.31元/股,最低价格为1.21元/股,回购均价为1.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999,94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2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5日和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二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和《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三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1,591,147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1,591,14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全部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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