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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4年9月2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代码:601211)、海通证券(证券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诺辉健康”(证券代码:6606.HK)按照5.17港币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票后续动态,进行合理评估,谨慎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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