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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7.20%;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3.9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9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欧菲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欧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向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24992;

  3、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4、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二路131号欧菲光总部研发中心B栋18层;

  6、注册资本:325,781.749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8、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2UMQLC0T;

  3、法定代表人:李火清;

  4、成立日期:2020年4月13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拟抵押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抵押物系天津欧菲享有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所列明的全部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68729号,该房地座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宏源道2号,总建筑面积为34,138.69平方米。双方约定,抵押物价值为2亿元人民币。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皆为天津欧菲实际拥有、控制,其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

  1、抵押人:天津欧菲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称“抵押人”)

  2、抵押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称“抵押权人”)

  3、债务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

  4、抵押物:抵押人依法享有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明的全部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68729号)。

  5、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人民币2亿元。

  6、担保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抵押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受信人: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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