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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刘昂、沈冰、孔祥云、陈以增、王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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