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秀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797%。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对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618%。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39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对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955,95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857%。监事会对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43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对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85%。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51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对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0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797%,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杨慧丽、张垚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618%,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955,95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857%,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24元/股。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85%,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农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

  《关于对外融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

  《关于对外融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2个议案:

  1、《关于向青岛农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概述

  1、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

  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

  二、本次融资的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本次融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融资是为了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整资金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公司对外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