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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述相关已授予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股票数量为8.4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379,732股减至466,295,7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66,379,732元减至466,295,7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8:30—11:30、12: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联系传真:0571-86978623

  邮政编码:310000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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