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99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16,410股,占公司总股本242,033,643股的比例为2.23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82元/股、最低价为24.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16,086.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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