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截至2023年末形成的19,626.98万元异常预付账款中,共计19,191.05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 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如下:
1、百利科技2023年度与多家供应商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主要以设备款等对外支付,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形成预付款项19,62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2、2023年度,百利科技确认对内蒙古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乾运高科)的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溯冲回至2023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052、058、067)。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截至2023年末形成的19,626.98万元异常预付账款中,共计19,191.05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解决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1、 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偿还占用资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公司已按照被占用资金的实际天数、占用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35%计算,截止2024年9月27日全部占用资金应计利息为902.96万元。
2、 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和杜绝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
3、针对内控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二)解决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所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共计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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