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0;场内简称:消费ETF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62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05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者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
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77;场内简称:创科技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4年10月8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
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96,扩位证券简称:国联安科创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608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77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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