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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已确定公司为“余姚市下姚江堤防整治工程施工Ⅲ标”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418,136,501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1、招标人:余姚市农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工期:36个月

  4、项目概况: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及沿线闸泵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闸泵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余姚市下姚江堤防整治工程施工Ⅲ标:工程建设范围为下姚江左岸凤山街道、丈亭镇、河姆渡(河姆渡大桥至季家浦)段,堤线桩号范围为KFO+270~KF0+398、KZ0+350~KZ8+479、KHN0+000~KHN5+23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堤线约13.56km、沿线拆建闸泵2座、拆建水闸4座、拆建泵站2座、泵站维修1座、新建桥梁5座和桥涵4座、桥梁上部结构维修1座及配套幸福河湖工程建设。

  5、关联关系: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持有公司14.74%的股权,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钟洋”)持有公司14.85%的股权,光曜钟洋将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宁波舜农行使,宁波舜农合计享有公司 29.59%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余姚市农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舜农的全资子公司,余姚市农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项目中标构成关联交易。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6.3.7条及 6.3.10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0%,因本次交易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形成,并且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余姚市下姚江堤防整治工程施工Ⅲ标”,交易定价公开、公允,本次中标金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按照前述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股东大会程序。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余姚市下姚江堤防整治工程施工Ⅲ标”中标金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61%。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该项目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若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可能存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无法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11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根据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110,727.78元,同比下降-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904,601.7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738,967.48元,同比下降-60.25%,公司2024年半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更正子公司上海千年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的收入、成本,并相应调整商誉减值、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公司2024年5月5日收到的宁波证监局发出的《退市风险提示函》显示,宁波证监局正在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履行调查程序,后续可能根据调查结果重新向公司发出事先告知书。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5.2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及以后年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若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2、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需对更正后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披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30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9月2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4、2024-075、2024-094、2024-107),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110,727.78元,同比下降-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904,601.7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738,967.48元,同比下降-60.25%,公司2024年半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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