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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速达股份”)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38.99万元、4,227.48万元分别提供无息借款给“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速达”),及“郑州速达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速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借款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38.99万元、4,227.48万元分别提供无息借款给“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主体空港速达,及“郑州速达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鄂尔多斯速达。上述款项将分别分批次划转至上述两家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空港速达

  

  2、鄂尔多斯速达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38.99万元、4,227.48万元分别提供无息借款给“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主体空港速达,及“郑州速达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鄂尔多斯速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确定的,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99.3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10,104.7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94.61万元(不含增值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贷款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54号),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拟置换金额为10,104.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54号),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228.77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94.6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94.61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699.3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699.3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54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的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54号);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议案2、5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除议案5的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3、4、5、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3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5116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立智

  联系电话:0371-67682221

  传真:0371-86532370

  电子邮箱:xlz@su-da.cn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3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7

  2、投票简称:速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总经理刘润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雪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54号),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99.36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10,104.75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594.61万元(不含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38.99万元、4,227.48万元分别提供无息借款给“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速达”),及“郑州速达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速达”)。上述款项将分别分批次划转至上述两家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3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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