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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00万股增加至7,6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000,000元变更为76,000,000元。

  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2024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变更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显示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3万元,少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66,321.54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2,571.23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66,321.54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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