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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泓”)、董事王海蛟先生合计持有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必平”) 10,309,059股,占公司总股本11.0178%,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8月20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71,3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和杭州睿泓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在减持期间因股价未达预期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股东在减持期间因股价未达预期未实施减持。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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