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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票简称:辽港股份          股票代码:601880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1,591,147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401%,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3,987,065,816股减少为23,905,474,669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9月27日。

  一、 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日和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6)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4)。

  截止2024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回购,共计回购股份81,591,14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3,987,065,816股的比例约为0.3401%,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31元/股,最低价格为1.21元/股,均价为1.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99,9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

  二、 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5日和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二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和《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三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81,591,14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987,065,816股减少至23,905,474,669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席公司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李健儒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由于到龄退休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健儒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

  其本人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李健儒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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