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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4-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5元/股调整为24.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6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57、2024-059、2024-070)。

  3、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35,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49,5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

  上述回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735,400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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