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82
公司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忠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忠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忠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董事杨先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忠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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