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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9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88612证券简称:威迈斯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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