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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A类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申购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06001)的投资者开展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可享受四折申购费率优惠。各销售机构优惠折扣若低于四折,则按各销售机构折扣标准执行。申购费率按照每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关于鹏华畅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畅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畅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1日

  

  关于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1日

  

  关于调整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自2024年10月8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关于调整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自2024年10月8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50ETF;基金代码:159681;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LOF基金;交易代码:160637;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8812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72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08日开市起至当日 10:30停牌,自2024年10月08日10:30 起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

  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券商LOF;交易代码:16063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1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56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地产LOF;交易代码:160628;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6644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749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酒LOF;交易代码:16063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3908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39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鹏华300LOF;交易代码:16061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55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44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鹏华增瑞LOF;交易代码:16064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78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57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鹏华盛世创新LOF;交易代码:16061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0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86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造成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鹏华安荣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鹏华安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572,C类011573)于2024年09月30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本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09月30日起提高本基金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八位,小数点后第九位四舍五入。本基金将自大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净值精度,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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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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