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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持有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43,3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5%。上述股份为国开金融通过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取得。国开金融未在限售期内减持公司股份。国开金融曾于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6月22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1,659,300股(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并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3,000,000股(内容详见2024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开金融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国开金融曾向公司出具《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国开金融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所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国开金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4-06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为天源建筑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天源建筑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为4,000万元,期限为1年,最高利率为一年期央行LPR+155个基点(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4,000万元按天源建筑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3,2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8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13,056.20万元,净资产1,043.99万元;2024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6.24万元,实现净利润1.17万元。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8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建筑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建筑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建筑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建筑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将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下午 13:00-14:00?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08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邮箱kg600463@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空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 事 长:夏自景先生;

  财务总监:吴铮女士;

  独立董事:张小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鹏楠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15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08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kg600463@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  话:010-80489305

  邮  箱:kg600463@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16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5:00至2024年10月1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5:00至2024年10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张鹏楠;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4-06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累计为天源建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天源建筑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建筑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35次,累计金额57,151.53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天源建筑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空港天宏为天源建筑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天源建筑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为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最高利率为一年期央行LPR+155个基点,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4,000万元按天源建筑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3,2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8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13,056.20万元,净资产1,043.99万元;2024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6.24万元,实现净利润1.17万元。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8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建筑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建筑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建筑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35次,累计金额57,151.53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天源建筑另一股东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股权结构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空港开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10251810X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安元芝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15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607,070.66万元,归母净资产104,032.1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831.96万元,实现净利润-35,481.5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空港开发总资产593,492.45万元,归母净资产89,533.72万元;2024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43,117.05万元,实现净利润-17,363.7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空港天宏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749372877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二层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门振权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04月22日

  主营业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保洁服务;人工搬运;人员培训;接受委托从事劳务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婚姻介绍(涉外婚姻除外);家庭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委托加工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空港天宏总资产11,273.27万元,净资产1,026.9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12.59万元,实现净利润113.9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13,056.20万元,净资产1,043.99万元;2024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6.24万元,实现净利润1.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633699173P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四)法定代表人:刘彦明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为天源建筑合并口径数据)

  (七)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建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四、《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天源建筑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履约安排为:公司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建筑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9.31%,均为公司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天源建筑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建筑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745.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2.64%。

  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天源建筑经营业务开展,公司拟为天源建筑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建筑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745.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2.64%。

  公司将密切关注天源建筑的经营状况,对于上述天源建筑融资款项的使用,要求天源建筑使用前上报公司经营层,得到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同时严格跟踪天源建筑项目建设及回款进展,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催讨纠纷款项,坚持“应诉尽诉”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天源建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天源建筑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建筑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天源建筑顺利展开融资计划,满足其生产经营及偿还债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 反对(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49,643.59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3笔,担保总额为15,000.00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7笔,担保总额为31,243.59万元;

  3.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共计2笔,担保总额为3,400.00万元。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93,271.82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4笔,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7笔,担保总额为31,243.59万元;

  3.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共计2笔,担保总额为3,400.00万元;

  4.2023年10月,空港开发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息共计15,212.83万元,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完成公告》;

  5.2023年12月,公司及空港天宏按照双方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对天源建筑共同实施债转股增资,其中公司债转股增资金额为23,415.40万元,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源建筑2023年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7222号);

  (二)天源建筑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四)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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