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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A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纯债债券”)新增A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A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纯债债券新增A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22280),与现有的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A类基金份额后,鹏华纯债债券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D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设置:

  2、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鹏华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3.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鹏华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现有的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纯债债券的A类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鹏华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基金新增A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简称发生变更,更新后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简称及代码如下: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纯债债券增加A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鹏华纯债债券增设A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0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鹏华纯债债券增加A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附件: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交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自2024年10月09日起,活动结束时间由交通银行或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交通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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