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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4.67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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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16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旺能转债”转股减少0元(0张),转股数量0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旺能转债”剩余金额为1,270,142,500元(12,701,425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旺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0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2-2026371

  传真电话:0572-2026371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旺能环境”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旺能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7)、《回购报告书》(2024-13)。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3.00元/股调整至12.70元/股,自2024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5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647,025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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