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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通过网络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10月8日16:00-17:00,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百春先生、公司财务总监笪良宽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问题1: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目前进展如何?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0.58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2元/股,最低价为13.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033,593元(不含交易费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问题2:公司股东人数有没有大的变化?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股东户数。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股东人数为12,553人。如您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提出查阅股东名册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您可通过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您本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资料经公司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您即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查询等方式查询公司股东人数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问题3:公司如何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来制定和实施这些发展目标?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依据不同客户的诉求及市场阶段性的需求,来制定公司的产品策略,实现企业的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阅。

  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3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0.58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2元/股,最低价为13.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033,5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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