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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依据国家及住地政府部门文件在2024年9月份合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款项 =SUM(ABOVE) 7,082,280.13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70%。明细如下: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其他收益)。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24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5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财政部网站获悉,2024年9月29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19号),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称废电)处理资格、满足申领专项资金标准和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电的,可以给予支持;2023年12月31日以前的废电的回收处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1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可以按照废电处理基金使用有关规则,安排专项资金分期据实予以支持;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的废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分配。

  上述废电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持续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新旧政策衔接,支持行业平稳发展,引导地方政府支持废电回收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4 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在公司2024年半年报披露时尚未明确。为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公司按照2023年度的会计处理办法、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进行了2024年1月1日以来的废电处理收入确认。

  本次国家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内的相关会计准则,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24年确认的废电拆解基金补贴收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可能调减相应的营业收入,相应会计处理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请届时查看公司按规定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废电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相关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5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亿元(含3.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风险管控措施

  ㈠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㈡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㈢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㈣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㈤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当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5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额度。

  五、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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