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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5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元/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元/股(含)的条件下,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44.82万股,且不超过689.6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至 0.9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a、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c、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或者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

  3、授权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范围内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等有明确规定外,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回购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实施。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4.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在回购实施完成后的十日内注销。

  2、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元/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 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元/股(含)的条件下,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44.82万股,且不超过689.6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至 0.9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 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含)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4.5元/股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6,896,550股,若上述股份全部用于注销,根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4.5元/股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3,448,275股,若上述股份全部用于注销,根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九、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5.36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1.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为41.33亿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1亿元,按202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最高回购资金1亿元约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64%、约占公司资产净额的2.42%。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如申请自筹资金成本较低,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数量6,896,550股测算,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回购股份后的处理及防范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将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十三、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全部相关事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或者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

  3、授权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范围内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等有明确规定外,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回购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实施。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及相关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于 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会期半天;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2)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事例表

  

  上述提案 1.00 为逐项表决提案,提案 1.00、2.00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和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时均需带上原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编:310021

  传真号码:0571-85387598

  (三)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1日和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政编码:310021

  联系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0571-85387598

  联系人:鲍瑾、潘佳熙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4

  2、投票简称:西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10 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0 月25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订单数据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订单数据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订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备注:上述表中订单数已扣除暂停、取消项目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抵消项目。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不能直接推算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概况。具体财务指标及经营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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