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且公司已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了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代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张修波先生、苏厚旭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修波先生、苏厚旭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致。张修波先生、苏厚旭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10月10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张修波: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6年进入公司工作,1996年7月至1999年2月在普泡车间工作,1999年2月至2001年1月任廊坊分厂设备主管兼带班长,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纸品车间设备主管兼带班长;2005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工程部科员,2007年2月至2008年8月任中灯车间主任助理;2008年8月至2010年5月任中灯车间车间主任;2010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单端灯车间车间主任;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卤素灯车间车间主任;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高明线路板车间车间主任;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任采购部部长;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任招投标中心主任;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招投标中心主任、高明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6年至今任高明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修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厚旭:男,199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广东中旅(林芝)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项目专员、副经理、经理、副总监;2020年进入公司工作,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工会办)副部长(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副部长(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会办)部长(主任)、党群党支部书记,兼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苏厚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6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庄竣杰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新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10月10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5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明杰、胡逢才、李希元、张仁寿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万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选举,万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学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煜先生、曾肖静女士、王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汤琼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震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请见附件三。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黄玉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黄玉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三。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10月10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学权: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进入公司工作,1996年10月至12月在原碘钨灯车间工作,1997年1月至2002年8月先后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工作,2002年9月至2008年5月任灯具车间主任;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企业管理部部长,2016年2月至 2018年12月兼任办公室主任、投资部部长;2010年7月至 2017年6月任公司科室党支部书记;2015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曾兼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A股73,052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勇:男,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9年10月至2008年6月先后任灯丝车间设备副主任、主任;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高明日光灯厂长和高明分厂厂长;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基建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15年7月至2021年12月27日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A股77,596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煜: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7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反光碗车间主任、镀膜车间主任、节能灯车间主任、高明分厂厂长、普泡车间主任。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任生产部、OEM部部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起兼任南宁燎旺董事长。
陈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A股66,066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肖静: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云浮市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中石化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财务电算化管理主办;广东省云浮盐业总公司财务部会计业务主办、副主任;广东省盐业集团云浮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管理部经理;广东省盐业集团云浮有限公司(云浮市盐业局)副总经理(副局长)、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广东省盐业集团肇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2024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肖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烨:男,1977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曾任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华南区总部高级主任、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供应链总部高级经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物流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负责人、副总裁兼电商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票5600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汤琼兰:女,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汤琼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A股75,940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震环:男,1987年12月出生,金融硕士,金融经济师,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部主办、投资部助理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企业金融三部(行业中心)总经理,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黄震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玉芬:女,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1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黄玉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A股 5709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57-82810239
邮箱:fsldsh@chinafsl.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 8号
邮编:528051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7-82810239
邮箱:fslhyf@163.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 8号
邮编:52805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5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山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9名董事、5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9人,代表股份651,595,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4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48,778,23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13,000,0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535,778,230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619,944,4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31,651,2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6%。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3人,代表股份603,284,271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8.9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245,104,9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13,000,0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A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232,104,992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97,606,918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6人,代表股份5,677,353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48,311,422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5.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2,337,52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5,973,902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5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251人,代表股份7,766,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1%。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经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黄秋红、刘斯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秋红、刘斯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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