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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邓晓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邓晓博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邓晓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邓晓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晓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邓晓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了董事长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邓晓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李建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起止日期自推选之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就任之日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方祥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方祥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方祥建先生简历

  方祥建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质量控制部部长;2016年1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21年11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刘源张质量技术人才奖、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英才奖;担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中国消防协会专业委员、中国质量协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TC463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祥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持有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部分股份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方祥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周虎、王晨瑾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1

  2、投票简称:盾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参会董事对董事会召开日期无异议。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发出表决单8份,收到有效表决单8份。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建军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邓晓博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方祥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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