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 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8日
至2024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 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特别风险提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将进入建设阶段,经前期投入已实施了智能标杆工厂规划项目咨询设计、建设图纸设计、勘探工程等工作,并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初步预计2026年3月竣工投产。
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具体进度需求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分期投入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和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控制项目进度和费用支出,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已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效益不及预期风险,预计当年及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项目概述
基于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的发展规划,公司在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投资建设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从事变频器和伺服电机的研发和生产。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亿元,包括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厂房建设及装修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初期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等。
公司已成立全资子公司嘉兴睿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睿能”)负责实施和运营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2024年3月,嘉兴睿能竞拍取得浙江省嘉兴市2024南-007号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9日、2024年4月27日对外披露的《公司关于签订<工业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意向性公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本项目建设投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65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其中,已前期增资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具体进度需求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分期投入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该前期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对外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嘉兴睿能增资用于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目前,本项目将进入建设阶段,经前期投入已实施了智能标杆工厂规划项目咨询设计、建设图纸设计、勘探工程等工作,并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初步预计2026年3月竣工投产。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规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工业自动化业务,是公司继续加强既定战略发展的投入。在不影响公司现金流和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情况,持续推进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确保在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配置与整合公司现有的上海、江苏、浙江等子公司的资源,扩大变频器、伺服电机等工业自动化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并购置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化生产管理软件,实现规模化生产,加速推进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促进开放创新、科学管理,持续深化公司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战略布局。
本项目建设投资的事项已经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投资建设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和厂房建设及装修费27,5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建设涉及项目报批(包括环评、能评、消防、安全生产等)、建设施工等有关审批手续,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及备案,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和人员配置等工作需要一个合理的实施周期。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等分步实施,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和日常经营产生影响。预计当年及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项目已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效益不及预期风险,预计当年及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预防和降低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6人(发出表决票6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6人(收回有效表决票6张)。公司董事王开伟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已于近期生效,辞职后,王开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开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和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由7人调整为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投资建设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和厂房建设及装修费27,5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嘉兴睿能工业自动化生产基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开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开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0日对外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张珍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已全部解锁。
上述董事候选人张珍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0月28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流程与IT管理部负责人。
张珍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与其他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珍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珍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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