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1日及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路8号
联系人:刘一宁
邮政编码:529728
联系电话:0750-8399966
电子邮箱:ir@pour-in.com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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