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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并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

  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池骋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池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池骋、王胜、崔孙良,池骋任主任委员。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綦方中、夏道敏、冯燕,綦方中任主任委员,夏道敏任副主任委员。

  3. 审计委员会:冯燕、钱江犁,崔孙良,冯燕任主任委员,钱江犁任副主任委员。

  4. 提名委员会:崔孙良、綦方中、钱江犁,崔孙良任主任委员,綦方中任副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池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道敏先生、陈灵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小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晓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聘任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聘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池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剑波先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副总经理陈灵芝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01、1.02、1.03、1.04、2.01、2.02、2.03、3.01、3.0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军、茹秋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的需要,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并拟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即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每年战略与发展顾问报酬为13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并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即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每年战略与发展顾问报酬为130万元(含税)。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池骋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池正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战略与发展顾问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不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董事长薪酬外,公司未与池正明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池骋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池正明,男,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兼任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副会长、台州市黄岩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黄岩市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黄岩第一化工厂、浙江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系公司创始人。自1998年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总经理;1998年2月至2024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10月起,任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正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16,769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池正明先生具备广阔的战略视野和企业运营的丰富经验,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并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为公司在战略规划、转型升级、品牌打造、产品经营、管理优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建言献策、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本次交易内容主要为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2、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池正明先生在医药制造领域拥有超过三十年的医药制造行业经验,同时曾任公司董事长,对行业以及公司产品、所处的阶段以及运营模式都十分熟悉。本次与池正明先生签订顾问协议,是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池正明

  (二)协议期限:三年(2024年10月11日-2027年10月10日)

  (三)协议金额:公司向池正明先生支付的战略与发展顾问报酬为人民币130万元(含税)/年。甲方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月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聘用期限内,乙方因工作需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予报销。

  (四)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主营业务的战略与发展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就甲方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提供咨询意见。

  (六)争议的解决:如双方有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自创立公司以来,以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和优秀的企业家精神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为创立知名的“东亚”品牌、开拓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池正明先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三十余年,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到的见解,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请其为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将充分发挥池正明先生的行业影响力和深厚资源,助力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符合公司战略和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池骋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系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池正明先生长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到的见解;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本次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系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池正明先生长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聘任池正明先生为公司的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东兴证券对东亚药业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已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池骋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池骋先生、夏道敏先生、钱江犁先生、王胜先生

  2.独立董事:綦方中先生、崔孙良先生、冯燕女士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1. 战略委员会:池骋、王胜、崔孙良,池骋任主任委员。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綦方中、夏道敏、冯燕,綦方中任主任委员,夏道敏任副主任委员。

  3. 审计委员会:冯燕、钱江犁,崔孙良,冯燕任主任委员,钱江犁任副主任委员。

  4. 提名委员会:崔孙良、綦方中、钱江犁,崔孙良任主任委员,綦方中任副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

  (二)监事会成员:徐菁女士、李日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刘文斌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池骋先生

  (二)副总经理:夏道敏先生、陈灵芝女士

  (三)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周剑波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9185661

  联系传真:0576-84285399

  咨询邮箱:dyzqb@eapharm.net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公司第四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贾晓丹女士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未发生变化。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四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其他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五、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池正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公司对池正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科学决策、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一、副总经理简历:

  1、夏道敏先生,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兼三门县人大常委等社会职务。曾获三门县优秀企业家、三门县杰出企业家、临海市优秀企业家、台州市企业创新管理模范明星等荣誉称号。曾任职于黄岩澄江供销社。1999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副经理等职务。2000年12月-2004年5月,兼任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2019年5月,任三门欣创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任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夏道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2,938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灵芝女士,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年4月-2007年12月,任浙江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1年10月-2003年1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3年1月-2008年5月,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5月-2015年10月,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5年9月-2019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0 月-至今,任台州市天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灵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0,562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财务负责人简历:

  王小敏女士:女,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1990年至2000年,先后就职于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三门县就业管理处、台州市运输总公司、台州市二轻局下属企业;2001年3月-2008年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工厂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年12月至今,兼任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监事。

  王小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0,562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周剑波先生,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中级经济师,持有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6月-2016年6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11月-2021年4月,任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4月-2022年1月,任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总监;2022年1月-2022年4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2年4月-2024年8月,任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办主任。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剑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附件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贾晓丹女士,女,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大学,本科学历;于2013年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副经理。

  贾晓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召开,并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

  全体监事一致推选监事徐菁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系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池正明先生长期从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聘任池正明先生为公司的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战略与发展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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