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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星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42.7079%减少至40.6649%,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43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

  2024年10月10日 “新星转债”累计转股9,059,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80,321,299股增加至189,380,299股,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2.7079%减少至40.6649%,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430%。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学敏

  

  2、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星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新星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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