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韩继深先生、郑洪弢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等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000万元,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技术、综合服务,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韩继深先生、蒋承宏先生、张宇迎先生、张瑾女士和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000万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与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成熟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基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累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需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绎控股”)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新绎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政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与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成熟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8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半年报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河北证监局、河北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周二)14:00-17:00。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长)于建潮先生、董事兼总裁张宇迎先生、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梁宏玉女士、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宗波先生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6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9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和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玉锁、于建潮、韩继深、蒋承宏、张宇迎、张瑾、王子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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