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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现金管理收益。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现金管理产品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炜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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