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10月8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4-1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长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鉴于“长久转债”距离到期摘牌已不足1个月时间,故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于2018年11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1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久转债”,债券代码“11351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监管规定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长久转债”自2019年5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长久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99元/股。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11.8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11.1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11.0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10.97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股价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0%的情形,已触发“长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票价格走势、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心以及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的考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鉴于“长久转债”距离到期摘牌已不足1个月时间,故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长久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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