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0月15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14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投资者可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若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自2024年10月16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2024年10月15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后续如有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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