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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租赁”),向国控租赁申请办理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国内保理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保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保理融资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融资业务主要内容

  (一)国控租赁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法人代表:姜修昌

  5.注册资金:277,78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2月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41574W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国控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国控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业务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 融资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资机构: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 融资方式:保理

  4. 交易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5. 担保方式: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郭倍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6.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7.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8.利率: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次融资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向国控租赁申请保理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其他

  本次保理融资业务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期限、利率等保理融资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保理融资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租赁”),向国控租赁申请办理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国内保理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保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本次保理融资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公司本次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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