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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7日和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5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068,930股)的比例为0.0522%,最高成交价格为14.4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4.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82.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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