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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4—051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10月11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23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年同期相比由正转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4年10月11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23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年同期相比由正转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的撤回申请。

  202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至此,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式终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11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5,059.6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553.88万元,降幅9.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2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的净利润-1,057.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由正转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经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23.70万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57,731.32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及风险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的撤回申请。

  202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至此,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式终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股东股权质押冻结风险

  洛阳均盈于2020年12月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的表决权委托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截至本公告日,朴素至纯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并冻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24号,临2020-033、037号,临2022-003、004、026号公告。

  经公司书面征询,朴素至纯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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