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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 转换业务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400-685-56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2年的期间。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2年以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自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2年以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第二个开放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4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除基金合同第三部分“九、基金的暂停运作”约定的自动赎回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非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申请将持有的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000份转换为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假设转换当日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1元,投资者持有该基金12个月,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费率为0.8%,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2元,申购费率为1.5%,则投资者转换后可得到的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为:

  转出总额=3,000×1.0101=3,030.30元

  赎回费用=3,030.30×0%=0元

  转出净额=3,030.30-0=3,030.30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3,030.30/1.015=2,985.52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3,030.30-2,985.52 =44.78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3,030.30/1.008=3,006.25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3,030.30-3,006.25=24.05元

  净转入金额=3,030.30-MAX【44.78-24.05,0】=3,009.57元

  转入份额=3,009.57/0.92=3,271.27份

  5.2.2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同一只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转换。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转出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00份,单笔转换申请转入金额遵循转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转出申请决定全额确认转出或部分确认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投资者只能在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

  (10)转出份额若含多笔明细时,转出时将按先进先出法根据各笔明细对应持有期分别计算赎回费用,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产比例遵循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

  (11)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2.3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24层

  电话:0755-84356649

  传真:0755-83230902

  客服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ramc.com.cn

  6.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可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交纳申购款项本金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ramc.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85-56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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