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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 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总额:9,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世贸”)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程序

  2024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以用于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其中同意为铜峰世贸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担保额度(以上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674235201N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鲍俊华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08年04月29日

  7、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电子、化工、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进口、加工、补偿贸易(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 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明经营)

  8、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三路西段399号

  9、与公司的关系:铜峰世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该公司100%股权

  10、被担保人铜峰世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3、债务人名称: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三年

  6、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担保风险可以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铜峰世贸目前主要负责公司进出口业务,代理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配件的进口以及产品的出口业务。本次为铜峰世贸提供担保,将主要用于满足该公司在代理公司相关进出口业务中对资金需求,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铜峰世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相关担保风险可以控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8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4%,以上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黄明强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刘奇先生、陶海涛先生、鲍俊华先生;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叶榅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骏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传红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平、刘彦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平、刘彦锦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4-043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0月14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完成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91元/股。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预留授予数量:12.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4人。

  4、预留授予价格:3.91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

  二、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限售期间若出现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69,2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349,2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2.00万股,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4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30,629,155股增加至630,749,155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铜陵中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8,897,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授予完成后,其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仍为20.4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根据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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