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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4-04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期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的批准与实施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股份。2023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23,956,766股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考核归属安排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0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按如下安排分期解锁:(1)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标的股票总数的40%;(2)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标的股票总数的30%;(3)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持股计划以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以下简称“业绩基数”),分别以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指标进行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持股计划项下任一解锁时点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对应批次的标的股票应解锁,该等标的股票对应的权益份额也应相应解锁。

  二、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及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标的股票总数的40%。在标的股票按照前述安排解锁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时,持股计划新取得的股份也应一并锁定,该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对应标的股票相同。

  基于上述,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0月17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持股计划总数的40%,共计169,582,706股。

  (二)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考核指标如下:与业绩基数相比,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且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对标企业2023年度净利润的75分位水平。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6,011,590.67元,较业绩基数2,306,047,166.93元增长率不低于40%;根据对标企业公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对标企业2023年度净利润的75分位水平。

  基于上述,本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要求已成就,满足解锁条件。

  三、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后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本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会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选择合适方式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票,并按照持股计划的规定分配给持有人。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但持股计划按照股东大会批准向公司购买标的股票除外: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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