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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0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东方证券现持有公司股份57,2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28%),其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75,0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全部或部分。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东方证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持有57,223,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东方证券资金规划。

  (二)股份来源:司法划转取得。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75,098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少注册资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情形。

  东方证券承诺后续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由东方证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东方证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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