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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 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 年 10月 11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未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仙居县城区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仙居县城区分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机构名称: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仙居县东区南峰街道大卫世纪城

  4、分支机构负责人:沈丹青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 准。

  二、拟设分公司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公司本次设立仙居分公司,便于公司招引人才,同时为人才和骨干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开展会议、交流以及商业活动。

  2、 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伟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卫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卫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卫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卫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卫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卫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卫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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