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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将其持有的全部282,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25%)无偿划转至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新矿集团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矿集团通知,获悉其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24〕261号),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5.25%股权无偿划转至你公司事项,符合我委关于深化改革、压减法人层级的相关要求。请你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有关规定,履行划转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上述股份划转经批准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新疆国资委,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矿集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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