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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宋建华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John O’Keeffe先生、Sathish Krishnan先生、张永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Mark Crennan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胡庭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宋建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58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上述议案均经公司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简称“2021年回购方案”),截止2022年3月28日,公司2021年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81,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12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0.80元/股,回购均价114.0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公司股份已使用622,90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尚未使用858,200股,该部分股票回购已近三年,按相关规定需在三年内注销。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8,361,398股减少至487,503,198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30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水井坊董事办

  (4)联系电话:028-86252847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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