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或“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4月19日,并对《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对《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存续期限由“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延长为“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4月19日”。
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10月20日。
二、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特殊开放期安排
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4 年11月1日),在特殊开放期内,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份额持有人均可提出赎回申请,且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且前述赎回不受六个月的锁定持有期限制。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退出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2024年10月更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不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21。
5、公司网址:https://www.cindasc.com。
特此公告。
附件:《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资产管理合同一并调整法律法规,并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
二、信达信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了集合计划管理人股东信息、董监高信息、投资组合情况、投资业绩相关信息及代销机构相关信息、托管人信息等。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