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于近期运用固有资金合计 621万元投资本公司权益类、偏股型公募基金产品(其中,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00万元、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万元、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万元、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万元),并承诺至少持有 1 年以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由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变更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业务整体迁移三方协议,本公司将自 2024 年 10 月 19 日起终止与中植基金的合作。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购买的基金,自 2024 年 10 月 19 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自 2024 年 10 月 19 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华源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未开通上述业务的除外),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华源证券的规定。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A/C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https://www.j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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