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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近30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所内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开始再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2:戚翔禹,注册会计师,202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涛,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选聘过程文件,监督了选聘过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及职业素养,具备对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致同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4日

  至2024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有关证明文件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3层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3层证券部

  邮编:100195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传真:010-82556572

  联系人:王奕翔、曹璐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文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决定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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