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5.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14,532,173股的1.848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3日。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3,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至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3,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0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20日上市。
(六)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5.00万股。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及上市日均为2023年10月2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0月19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3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1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875.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481%。
4、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
注:变动前股本结构表截至2024年10月10日,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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