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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33,74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33,7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78号),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伟测科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02,700股,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7,210,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9,249,4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961,24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的母公司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33,7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0%,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该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5,408,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7,210,700股。

  2、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7,210,7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4,129,095.00元(含税);共计转增26,163,210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3,373,9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60,867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13,834,77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变更情况

  方正承销保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代礼正先生及陈寅秋先生。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保荐协议,决定聘请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自公司与平安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方正承销保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平安证券承接,方正承销保荐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平安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牟军先生、吉丽娜女士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伟测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或安排。伟测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伟测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33,740股,限售期为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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